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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浏览:6924次 /  时间: 01-04 21:40:0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辽宁省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部门开展库区周围、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和被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雨情、汛情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监测天气形势。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并每1至3小时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县(市)区通报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的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应急款拨付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规划局:负责灾后城镇、乡村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察设计审查等。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医疗和卫生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监测水源,保证灾区饮用水安全,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民政局:负责调查受灾人口,掌握灾民安置动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款,接受和安排国内外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市安监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措施监督和指导生产自救和安全事故处理。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市经委:负责协调邮政、通信、电力、公交、商贸等部门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修复被毁校舍和应急的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农委:负责农业受灾面积及经济损失核查,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船只进行救灾

www.dichanshequ.com 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播报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援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对监管企业灾情的核实、上报工作。
    市商业局:负责粮食的储备和救灾物资、食品的组织和供应。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草袋子、编织袋、铁线、锹镐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防灾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理赔。
    各通信公司:负责本企业抢修、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
    葫芦岛火车站: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质和设备,指导组织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被毁铁路的修复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葫芦岛军分区:负责组织应急分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驻葫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92493部队和武警8620部队:参与地质灾害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按要求组织部队赶赴灾区,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辽宁工程勘察院、省地质第十一大队、辽宁有色地勘局葫芦岛勘查院:负责灾情测报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灾情的预测、预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或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职责要求,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3.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加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
    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应进行监测。国土、气象等部门网络互联,及时传达地质灾害险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利、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拟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

www.dichanshequ.com 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能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 发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社区主任以及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国土资源、气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该区域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到乡(镇)和村组。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人民群众。及时掌握水文水情、降雨情况,做好可能出现险情的防灾准备,防患于未然。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
    突发地质灾害和险情发生后,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或知情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后,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市国土资源局立即向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特别紧急情况,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越级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但同时必须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充分利用110报警、119火灾、120急救等应急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
    3.3.2 速报的内容
    突发地质灾害或险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单位;地质灾害灾情发生的类型、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潜在的危险程度、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等情况。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

www.dichanshequ.com 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4.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4.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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