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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物业管理与和谐社区的关系

浏览:6832次 /  时间: 01-04 21:46:0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管观点

本文提要: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在促进社区稳定、维护居民利益、提供便民服务、调解居民矛盾、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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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是一项持续时间长、牵涉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综合性活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四方对建立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前,我国的物业管理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一方面,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基本上是贴本经营,但为了有利于房屋销售不得不继续背上沉重的包袱;另一方面,业主感觉物业管理企业受开发建设单位操纵,没有很好地维护业主权益,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对物业管理企业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物业管理企业则处在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的夹缝中,举步维艰,难以生存,加上管理人员未经过正规的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受到业主的质疑。诸多因素造成住宅小区遗留隐患较多,有的业主甚至采取某些过激手段,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市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一、物业管理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1.物业管理具有教化和益智的社会功能
    人的需求大凡可分为生理的需求(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的需求两大类。生理需求在居家生活中无非就是老百姓通常说的“衣食住行”,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要由物业管理企业来做的,比如日常的园区安保、装修管理、绿化养护、卫生保洁、交通引导、设施维护等,这些管理、服务满足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现代物业管理还应该重视小区的文化与品味,加强与业主的交流,让业主有一种情感上的归属,找到家的感觉。这样的物业管理,能增长居民的见识,起到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居民的素养。
    2.具有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的功能。
    在衣食无忧的现代都市人群中,追求舒适、个性的生活正成为人们更高层次需求的集中表现。生活在高档小区,享受着高档物业管理,能产生“物我两忘”的身心体验。这样人就会心情舒畅,心胸开阔,身心健康。倡导“以人为本”,帮助或引导业主在本区域内健康地生活,愉悦地居住,寻求到一种自我价值的体现或心理上的满足,从而使和谐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得以形成,当然,这需要管理者付出真诚,更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艺术。
    3.具有社交和繁荣文化的功能。
    现代物业管理能够通过建立多种平台或采取多种形式,来促进住户的交流,繁荣社区文化,推动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和情感交流。物业管理在社区内部担负着宽泛的管理、协调职能,因此,物业管理企业除了提供给业主“衣食住行”的便利服务外,它还应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特别是要满足人的愉悦感、成就感、归属感,这就需要建设企业文化,需要给业主参与园区管理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社区的和谐。
    4.突破了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传统的“仆人”关系
    在传统的物业管理服务中,物业管理者往往扮演着弱者的角色,他们只是继承“仆人”的服务观和顺从的服务方式,运用自己的诚恳和服从,博得业主的同情。管家婆式的物业管理,可以为业主提供保洁、保安、维修、家政服务,促使物业“保值”,也可以通过装修管理、绿化养护、康乐设施利用等,实现园区生活的稳定。但一个好的物业管理,仅有这些显然是不够的。现在,提倡物业管理者要做业主的生活顾问和朋友。大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到卫生保洁,物业管理者在每一个小区内都担负着宽泛的社会责任。


    二、如何正确发挥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
    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使得解决物业管理的现存问题变得刻不容缓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指导思想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现状,当务之急应该是解决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观念认识错误与法规滞后等两大主要问题,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1.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关系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受委托对物业实施管理,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签订,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没有主仆这种带有奴性的错误区分。
    2.正确处理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终归是企业,职责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很多社会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能力解决。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处理与居民自治组织和其它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对其它基层自治组织的指导监督作用。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物业业主委托,实施有偿管理与服务的企业化管理组织,在维护社区居民利益特别是在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居民自治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代替社区居委会,更不能凌驾于社区居委会之上。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在促进社区稳定、维护居民利益、提供便民服务、调解居民矛盾、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一方面要逐步理顺新建商业住宅社区(单元型社区)物业管理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使物业管理公司在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之下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的职能。同时,要加快推进老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老城区没有引入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难以有效开展的原因之一。因此,要按 《 物业管理条例 》 的规定,由城市街道办事处牵头,居委会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力推进老城区的物业管理,以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住户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不等于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
    有关部门把住户对物业管理的咨询也当作“投诉”,导致当前物业管理误被列为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经了解,当前有关物业管理的咨询投诉情况,其中认为配套不齐全、规划不到位、质量有问题的情况所占比例较大,属对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的有效投诉并不多。
    4.物业管理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
    不少人仍习惯于过去的福利分房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费。其实,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所提供服务的同时,就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
    参考文献:
    1.江汛清、丁元竹等,《构建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中国经济出版社
    2.《构建和谐平安社区》,广东省民政信息网
    3.鞠建华,《以“管理标准化、服务人性化、过程亲情化”推进和谐物业园区建设》,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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