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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浏览:6658次 /  时间: 01-04 22:05:1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辽宁省
    2、管网、设备配套。执行国家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工程所需的水泵、管材、管件、调压装置等材料、设备,必须选择优质产品或合格产品。管网埋设深度在当地最大冻层深度以下。
    3、管护房、院墙。为加强水源地保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每处工程需建设符合标准的管护房,其规格为长3.5米、宽3.5米、高2.5米。院落长10米、宽8米,墙体为砌砖或砌石勾缝。井房、院墙建设要做到造价最低,保护功能最好、并兼顾景观效果。
    4、蓄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石结构,规格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配电工程,按农电部门要求标准进行施工。
    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工程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责任状,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在工程建设组织推进中,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五个落实、三个明确”。“五个落实”就是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解决人口数量、落实工程建设数量、落实责任制、落实奖惩措施。在“五个落实”中要重点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保证工程按时启动、开工。各县(市)区配套资金在7月底先到位50%启动工程,所余配套资金在8月底前全部到位;要努力解决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除规定的农户负担的投资、投劳和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的其它投入外,不得把缺口资金转到农户,要由县级政府负责筹集。“三个明确”就是明确工程完成时间、明确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工程建后管理机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组织协调量大,需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饮水安全工程的年度计划编制、规划设计、施工指导及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配合市发改委争取国债资金,配合市财政局争取省财政配(来自:www.dichanshequ.com)套资金;制定建设与管理办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市发改委负责把解决30万特殊困难人口饮水项目纳入省和国家专项计划,争取国家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市财政局要筹集市本级配套资金,积极争取省配套资金,建立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负责调度和管理市以上资金,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资金8月底前到位。市卫生局负责水源工程的水质检测,提供检测报

www.dichanshequ.com 告。市农电局负责年度计划内项目的配电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工前必须保证通电;所需材料及施工费按最低价计收,落实农村饮水用电同农民照明用电同价的具体工作。市审计局和监察局负责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积极搞好群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工作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认识,激发群众热情,调动受益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加大投资和投工投劳,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四)加大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加大对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物资设备采购等环节的监督和审计,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五)认真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中,把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督察,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检查,严把质量关,利用送阅件和简报随时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并上报省有关部门。
    附件
    葫芦岛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孙兆林  市长
    副总指挥:崔枫林  常务副市长
    李怀瑜  副市长
    成    员:兰玉枝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东波  市发改委主任
    张云明  市监察局局长
    王维仲  市水利局局长
    朱  红  市财政局局长
    尹树森  市农委主任
    赵恩纯  市审计局局长
    黄永强  市卫生局局长
    孙世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德久  市农电局局长
    付  尧  市政府督察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日常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维仲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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