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关于实施福彩安居工程加快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的通知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政办发〔2007〕47号
2007-6-13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福彩安居工程”是省政府在“十一五”期间对农村特困户危房进行改造、逐步改善农村特困家庭住房条件的一项“民心工程”。实施“福彩安居工程”,既是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困难、防御自然灾害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省、市政府“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市共有6700户、1.75万间危房急待改造,市政府计划用3—5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以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困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和集中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特困户的帮扶力度,使他们尽快改善基本生活条件,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2007年开始,用3—5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农村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改造,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改造任务,使全市农村特困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5—20平方米,住房条件达到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的效果。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组织实施“福彩安居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注重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建,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自愿参与,适当救助,公开公平。实施危房改造以特困户自愿为前提,政府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改造资金投入以农民自筹为主,来源渠道多元化,政府对自救能力弱的特困危房户给予一定补助。救助对象由县(市)、乡、村三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将“福彩安居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合理选址,科学设计。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分批改造住房。黄石市城区及大冶市3年内完成,阳新县5年内完成。
二、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6月—2007年9月)。开展全面调查,核准对象,登记造册,并在阳新县开展试点工作。
(二)部署发动阶段(2007年10月—2007年12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制定“福彩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加强宣传,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三)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10年12月)。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市2008年上半年完成总改造任务量的13%,即1000户左右;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全面推开,大冶市及城区完成对所有危房的改造,阳新县完成改造任务量的80%以上;2010年巩固、完善、提高,全面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做好“福彩安居工程”这项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黄石市“福彩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扶贫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福彩安居工程”建设的领导,把“福彩安居工程”任务落实到各乡镇、各村委会。
(二)制定方案,分类救助。一是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对农村特困危房户进行全面普查,分类统计,逐村逐户登记造册,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二是要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在调查摸底、分类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具体实施方案。三是要将危房户按贫困程度、自救能力等分为特别困难户、较困难户和一般危房户,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对特别困难户一般每户补助3000—5000元;对较困难户一般每户补助1500—2000元;对有一定自救能力的一般危房户,采取减免政策性规费等方式扶持,鼓励其改造危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危房改造的数量和资金筹措情况,针对不同对象酌情增减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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