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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

浏览:6193次 /  时间: 01-04 21:40:3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业主自治

**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提要:2011年5月27日,业主大会准备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前期筹备情况,继续学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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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大事记

  1、2011年3月25日,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西安**物业有限公司**雅苑管理处在未取得新的政府价格批文,并未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贴出涨价汽车停车费告示,引起广大业主的不满。小区广大业主提出涨价异议,物业公司置之不理,并于4月7日起,对未交高价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出口拦截,并强行锁住出行的多个车辆,造成小区唯一出入口大门堵塞,致使小区门前雁塔路人行道拥堵,引起社会关注,西安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在新闻节目中曝光,街道派出所也派出警官出面协调正在激化的矛盾。(证明材料见附件一:业主写的材料、电视台录像(待取)、照片)。

  业主抗议擅自提价的依据:根据省上规定,小型汽车在最好的一类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最高150元/月;同时也明确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根据停车场类别和价格等级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价格,并根据当地实际价格浮动,浮动上下不得超过20%。按照规定,按上浮上限计算,每个月最多只能收取180元/月。但**物业公司将停车费涨到450元/月,加大了业主的经济负担。

  2、2011年4月11日,鉴于小区广大业主对随意涨价问题的不满和多年来物业管理存在的其他问题,业主们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呼声空前高涨,6名业主作为发起人召开会议,讨论如何解决小区不安定因素,学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事宜。(证明材料见附件二:参会业主代表签名)。

  3、2011年4月13日部分业主向社区民警张**警官反映小区不安定因素,张**警官建议由她出面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对话。

  4、2011年4月14日28名业主代表召开会议,起草与**物业对话提纲,成立15人的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证明材料见附件三:参会业主签名、附件四:准备小组成员名单)。

  5、2011年4月15日,小区30-40名业主代表参与了与**物业公司对话,**物业公司办公室张主任、**雅苑物业管理处经理柴丽及部分物业工作人员到场。主要议题是:业主对**物业改善管理水平(尤其是安全隐患、乱收费、以收费代管理、侵占业主利益)的诉求,以及加快成立业主大会的愿望,并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提供业主活动室、公示栏等事宜。(证明材料见附件五:四月十五号与**物业对话纲要、附件六:录像)

  6、2011年4月16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对前一天与**物业公司对话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向业主汇报对话情况的通报(告示)。(证明材料见附件七:参会业主签名);

  7、2011年4月16日,在全小区四栋楼门前公示与**物业的对话内容通报,下午17:00点物业公司保安人员撕毁通报。(证明材料见附件八:告示);

  8、2011年4月19日,小区业主代表向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关于成立**雅苑业主大会的申请书”。(证明材料见附件九:申请书)

  9、2011年4月22日,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通知准备小组受理申请,要求尽快提交1-4号楼业主同意成立了业主大会的签名表和产权信息表。

  10、2011年4月25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汇总登记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会情况,讨论第二天的第二次与**物业公司总经理对话的主要议题。(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参会业主代表签名);

  11、2011年4月26日,30多名业主与**物业总经理黄宝明对话,黄宝明答复上次对话提出的问题,强调客观理由,对于业主提出的所有问题均未给予明确答复,业主提供关于“**雅苑”业主大会成立进程告知书,希望物业公司予以配合。黄宝明经理声称他本人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未表示如何支持。(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一:告知书、附件十二:录像)

  12、2011年4月27日,小区31名业主联名向西安市物价局递交了停车费无端涨价的投诉书。(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三:投诉书);

  13、2011年4月28日,准备小组召开会议,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学习《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文件(2005)171号》,明确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四:参会业主签名)。

  14、2011年4月28日,业主张丕峰停在小区内的车再一次被物业工作人员上锁,下午17:00业主大会准备小组的部分代表一起就此事及前一段时间发生的纠纷向社区民警张咏梅警官反映,张警官督促**雅苑物业管理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不要让事态进一步恶化。随后业主代表前往物业管理处,与柴丽经理达成共识——五月底之前暂停收取停车费,为“五一”和世园会的召开期间小区的和谐做出努力。(证明材料见附件十五:锁车照片)

  15、2011年4月22日至29日,1-4号楼绝大多数业主分别签署了“**雅苑业主同意业主代表及成立业主大会意见表和产权统计表”,全小区共有业主236户,签署同意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有182户,占全体业主的77.1﹪。表明小区业主对支持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强烈愿望与期待(证明材料见附件十六:签名表)。

  16、准备小组成员根据部分业主反映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事宜,专门学习2009年12月23日起执行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4月29日上午专门去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查询**雅苑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相关情况。

  17、 2011年5月3日,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派专人到**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口头通知街道办事处已受理成立小区业主大会事宜,并责成物业管理处方协同开发商(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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