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关于对**物业公司**雅苑小区管理处侵害业主权益投诉书

关于对**物业公司**雅苑小区管理处侵害业主权益投诉书

浏览:6374次 /  时间: 01-04 22:05:1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业主自治

关于对**物业公司**雅苑小区管理处侵害业主权益投诉书提要:置业主的安全于不顾1号楼、4号楼面的高层外墙瓷砖呈脱落状态(照片为证),是悬在业主头上的危险物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关于对**物业公司**雅苑小区管理处侵害业主权益投诉书

  碑林区政府房改办:

  西安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小区建筑商西安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于2003年运营至今,其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使广大业主越来越不满意,经常性发生侵害业主权益事件。主要投诉内容如下:

  (1)置业主的安全于不顾

  1号楼、4号楼面的高层外墙瓷砖呈脱落状态(照片为证),是悬在业主头上的危险物,自2008年来一直得不到维修;小区安全通道不畅,北门长期锁死并被停滞车辆阻挡,给消防通道畅通埋下安全隐患;2-4号楼的生活饮水水箱自2003年后多年无清理和质量检验报告;2003年-2009年各楼灭火器没有安全年检,在业主的强烈谴责下才被迫安检、更新;门禁经常性故障,无法确保楼内业主安全;有些电梯经常运行故障,得不到根本上解决;监控设备不完备、有许多盲区,业主丢失东西、停放汽车受损无法查证。

  (2)擅自提高服务项目价格,并采取暴力收费

  1.高价水电费。西安居民市场电价0.49元/度,小区电价0.65元/度,高出市场电价33%;市场水价2.99元/吨,小区水价3.26元/吨,高出市场水价的9%。违反《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

  2.高价停车费:2011年3月底在未取得新的政府价格批文,也未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大幅度提高汽车停车费,地面停车费由1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涨幅达133%;业主车辆同非业主车辆一样收费进入小区6元/次,并于4月7日调用外小区近10名保安气势汹汹地群集小区出口,企图产生“威慑”、“震慑”效果,对未交高价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出口拦截,强行锁住多个出行车辆,造成小区唯一出入口堵塞,并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受到西安教育电视台连续4天的跟踪曝光(参见视频截图像片),及社区治安民警的警告。

  (3)阻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4月15日下午,物业管理处保安,撕毁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贴在4栋楼门口的业主大会成立进程告知书,以及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对话提纲;5月3日和13日,辖区街道办事处两次派专人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分别口头、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协同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尽快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而时过近月两公司既未如期提交资料,也没有任何回应,导致业主大会成立进度一再搁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请求物业管理处提供的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临时活动会议室),被断然拒绝,使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缺乏议事场所。

  (4)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未分离,实属一家

  西安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则为一家公司,事实上为母子关系,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逐步采用投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为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与劣质管理得到开发公司的长期庇护。

  (5)侵占法定属于业主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收益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处侵占小区公用部位电梯广告费、小区外墙广告费、路面停车费、小店经营租赁费;物业管理处长年来,一直利用属于业主所有的地面汽车通道和自行车车棚对外经营收费,每汽车进区收费6元/次。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第72条、第75条规定。

  (6)开发商侵吞住宅专用维修基金利息

  开发商西安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收缴业主的住宅专用维修基金后挪用7年,于2010年3月才将住宅专用维修基金缴存西安市住宅专用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专用账户,侵吞了之前(属于全体业主)的利息收益。

  (7)违反条例关于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要求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本市实行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以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使用人及建筑物安全;(2008年5月12日一号和四号楼外墙脱落,业主反映多次至今没有解决。照片为证)

  (四)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4月7日至9日,小区物业暴力收费引发群体突发事件,西安电视台连续跟踪报道四次,照片为证)

  以上情况,请碑林区政府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

  **雅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准备小组

  2011年6月2日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标签:物业  投诉书  业主自治物业管理 - 业主自治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