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地产制度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浏览:6556次 /  时间: 01-04 22:07:4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提要:各公司应加强业务相关法律培训,保障法律培训的时间和经费,通过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升价值。定期安排法务人员参加专项的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水平

文章来源自 房 地 产 (www.dichanshequ.com)

  房地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法律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创造价值、防范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集团和各公司都应遵循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重大决策会商制度、合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存档制度、纠纷处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其他法律审查制度。

  三、集团各公司应指定法律事务联系人、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以便保持集团法律信息的畅通。

  各公司法务部门每年应将工作进行汇总,向总裁办书面报告。

  第二章 管理体制

  四、集团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集团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管控。

  五、集团总裁办对全集团的法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执行。

  六、总裁办对各公司工作进行指导。各公司自行制定的法务管理制度应报集团总裁办备案。重大法律事务应及时通报集团总裁办,事后将处理结果报集团总裁办备案。

  七、各公司法务人员或法律事务联系人,应报总裁办备案。

  八、各公司外聘律师应由总裁办与各分公司共同筛选确定,与外聘律师订立的法律服务合同、律师的应报总裁办备案。

  第三章 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九、外聘律师的筛选与聘用

  1、外聘律师应选择业务精湛、尽心尽力、在当地或专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主办律师,筛选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律师事务所。

  2、筛选时应取得律师事务所的简介、主办律师的简介、同行业服务经历、在业内的评价、服务方式与内容、服务报价。由集团总裁办与各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考察、评选。

  十、外聘律师的服务

  1、外聘律师法律服务合同一般为一年一签,律师费分期支付,受聘律师所应保证主办律师亲自处理我公司委托的事务。

  2、外聘律师对重大法律事务、合同、诉讼等应事前提供法律思路,事后提供法律建议,对处理方案进行评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

  3、外聘律师应该将法律服务内容定期向总裁办书面汇报,重大事务承办同时向总裁办汇报,重大合同保留“word修订标记”报总裁办备案。

  十一、对律师的考评

  每年律师聘用合同结束前一个月总裁办会同各公司相关部门对所聘律师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责任心、工作沟通进行考评。

  律师能力优秀、责任心强、沟通及时的继续聘用。

  律师能力强,但责任心不足的,督促及时改进,否则另行聘请。

  律师工作能力差的,发现后及时解除合同,避免引起风险或损失。

  第四章 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与设计

  十二、本办法所称公司重大决策是指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收购、合作,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股权变更、章程修改,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经营决策。

  十三、法律论证的主要内容为:审查论证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及法律可行性;针对经营目标、交易目的提出不同交易模式的法律解决方案;评估不同方案潜在的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提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设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明确重大经营决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序;拟定重大经营决策需要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十四、集团及各公司重大决策前,应将有关的背景资料交法务部门进行法律论证,各公司应将论证的结果在决策实施前报总裁办备案。未经法律论证的不得实施。

  十五、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一般由公司内部法务人员负责,对于重大的,无法处理的事务,可以外聘律师协助处理,必要时还可另行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请专业律师处理时,应按律师筛选程序进行选定,并注意保密,签订保密合同。

  十六、集团各公司每半年应将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营决策以汇总表的方式报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要内容包括:重大经营决策基本情况,法律论证情况,决策履行情况。

  第五章 合同管理办法

  十七、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文档保管等与合同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管控制。

  第十八条  合同管理的原则是“设计交易模式、审查合同订立、监控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

  十九、合同范围:凡公司与其他公司、单位、个人签字或盖章的两方或多方书面文件及其附件、往来函件、传真、电子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管理范围。

  二十、合同制定:各式合同原则上由我公司起草拟定,制式的合同应会同外聘律师进行审查,将合同文稿附审查意见报总裁办备案。

  二十一、合同签批流程:按合同签批流程进行审查,公司配备专业法务人员的,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没有专职法务人员的 由办公室合同管理人员  。重大合同应与外聘律师共同审查,或报集团总裁办共同审查。
文章来源自 房 地 产 (www.dichanshequ.com)


标签:房地产  法律  地产制度地产制度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