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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控股公司培训纪律与奖惩细则

浏览:6384次 /  时间: 01-04 22:08:2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地产控股公司培训纪律与奖惩细则提要:培训处罚a)违反培训纪律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培训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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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控股公司培训纪律与奖惩细则

  1.培训纪律

  a)培训请假:指定或报名参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若确需请假,则须填写《培训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训。审批流程:请假人->所在部门主管->本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行政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副总级以上人员参加总部指定的各项培训请假需执行总裁/总裁审批)。

  b)培训签到:参训人员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严禁他人代签。

  c)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或早退;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严禁在培训现场接听电话、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和吸烟等干扰培训秩序的行为。

  d)培训结束后应配合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培训满意度调查、培训小结、作业或考核。

  2.培训奖励

  a)部门培训奖励:设立“学习型团队奖”,对培训积极组织和推动的团队给予表彰,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年终提名,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b)个人培训奖励:设立“最佳学习创新奖”,对积极参与总部各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培训作业,且结合培训内容在《ZZ月刊》等杂志上发表专业技术或管理论文的员工进行表彰,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年终提名,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3.培训处罚

  a)违反培训纪律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培训处罚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推送人事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b)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加由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举行的“新员工入职培训通识训练”,不得转正。

  c)未配合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培训满意度调查表》的参训人员,不计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d)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作业、小结、考核等评估人员,将上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将上报主管决策层领导,并在PD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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