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十二)要将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结合我市情况,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黄冈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十三)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补贴,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提取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十四)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严格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要严格控制销售价格,完善申请、审批、公示制度,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七、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金融服务
(十五)开放房地产开发市场,拓宽房地产项目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外来资本进入开发市场,形成良性循环;支持本市范围内具有资信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增资扩股
八、推进物业管理 改善居住环境
(十七)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切实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按规定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十八)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专项维修金制度。(来自:www.dichanshequ.com)要加大维修金的归集力度,强化监督,确保维修金依法收取。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购房者不按规定缴交维修基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房屋权属证书。
(十九)要切实落实《业主大会规程》,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各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定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九、改善发展环境 完善服务体系
(二十)建立联动机制,促进住宅产业健康发展。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对住宅与房地产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共同决策,联合审批。确保开发项目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确保住宅供应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确保我市的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十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县(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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