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进一步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水罐车、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中队全部配备举高车,一线官兵全部配齐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备。2007年底前,襄樊市区消防部队配备消防摩托车,建立机动性强、配备背负式高效灭火装备的消防摩托战斗班。2008年底前,80%以上消防中队配备抢险救援专用车辆,消防支队配备后援保障车、运兵车、通信指挥车。2009年底前,消防支队配备A类空气压缩泡沫车、自卸式消防车、消防排烟车、干粉泡沫联用车,建立消防车辆装备器材调配中心。
(十二)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成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中队出警、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指挥命令下达等功能。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实现灭火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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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实现数字化训练和数字化指挥功能。2010年底前,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数据、图片传输功能。
四、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十三)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要按照《消防法》规定,积极推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发电厂、专用仓库和储油、储气基地等企事业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未经省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消专职消防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帮助提高执勤战备水平和训练实战水平,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十四)大力发展合同制专职消防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招聘具备一定条件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从事执勤灭火和公安消防部队内部勤务工作。2008年底前,省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镇要全部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全市合同制消防队员达到400人,消防文职人员达到30人。2010年底前,全市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总数达到500人。新增消防站要以合同制消防队员作为主要执勤力量。
(十五)加强消防保安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职业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各级保安人员在防灭火中的作用。要依托市场机制,推行消防保安服务,逐步实行社会化运作。要公开招募热心消防工作、有一定灭火技能的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开展经常性培训,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消防力量体系。2008年底前,除省政府确定的10个重点镇外,全市其它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六)进一步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骨干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不断改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和办公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力争2008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标。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加强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力。
五、加快消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十七)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重点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执业资质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规章、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十八)继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等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消防管理作为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政府维护公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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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能力。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师范类院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鼓励高等院校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等相关专业开设消防课程,培养高层次消防人才。全市所有消防站都要定期向社会开放,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推动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九)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要大力培育社区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建立资源共享的社区消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制定并实施村镇消防规划,有计划地改造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以10个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镇合同制消防队为中心,其它乡镇、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要高度重视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受火灾侵害的问题,城市社区、农村等居民、村民自治组织、消防志愿组织要定期走访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老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其邻居和周围住户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二十)大力培育和发展消防产业。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发、生产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消防科技新产品,发展壮大我市消防产业。不断加大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做好消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重点把好应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关,防止因消防产品不合格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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