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学实施,监控有力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本着依法规范,合法评价,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市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为重要保证。评价标准必须依法设置,科学合理,体现市场主体的行为合法,经营自由,兑现承诺,失信必惩;评价手段采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操作和监控由先政府为主,然后向由市场中介评价机构为主转变。
4、勇于实践,不断开拓
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工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总结和摸索出既体现时代特色,又突出建筑市场特点,既有利于建筑业发展,又能调动市场各方主体积极性的好机制、好方法。深入持久地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建设诚信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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