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费用收取操作规程(十六)提要:客服中心应从收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客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小区费用收取操作规程(十六)
1.0目的
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确保费用按时收取。
2.0范围
为客户提供的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及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车位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的收取(或代收)。
3.0职责
3.1客服中心收费员负责各项费用的计算与收取。
3.2客服中心下发收费通知,并协助财务做好费用的催缴工作。
3.3提供特约服务的部门负责对特约服务效果的确认。
3.4管理处应定期对特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提交审批。
4.0程序
4.1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停车场车位租赁费的收取。
4.1.1客服中心应从收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向客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4.1.2物业服务费、水电费、车位租赁费的收取可通过银行代收或直接到客服中心交付。
4.1.3客服中心在每月和每季度规定期限内向客户发出缴费通知,并协助财务做好未缴费客户的费用催缴工作。
4.1.4对逾期不缴纳费用的客户,应根据《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协议》的约定处理。具体操作参照《费用催缴操作规程》
4.2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
4.2.1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请参照《特约服务操作规程》
5.0相关记录
《交费通知单》
《水、热水、采暖抄表数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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