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程 序 文 件 版 号: A
修改号: 0
EJ-QP4.9 住户装修管理 页 码: 1/3
1.目的:
对小区住户装修管理实施控制,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外观统一,使住户合理、安全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有关部门对小区住户装修管理。
3.引用文件:
3.1 质量手册第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9、4.10、4.13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装修管理中有关项目的审查,施工责任书的签署,施工监督管理和验收。
4.2保安服务部负责施工人员施工证的签发和安全查检。
4.3经营管理部负责向装修住户收取各种规定的费用和退还装修押金。
5.工作程序:
5.1装修申请:
5.1.1新住户在办妥入住手续后,即可办理装修申请,老住户需要重新装修,可直接到工程维修部办理装修申请。
5.1.2 装修住户向工程维修部提出装修申请,由工程维修部发放《装修申请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和《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5.2装修审批:
5.2.1工程维修部负责查验施工队装修资质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审查装修项目,内容及安全措施。并与施工队签定《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和《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5.2.2工程维修部审查项目,签定责任书后,开据施工许可证。
5.3缴费:
5.3.1经营管理部凭许可证,按责任书中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装修管理
费和装修押金,出具发票和收据,并在施工许可证上加盖财务章。
5.3.2遇特殊情况,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免交有关装修管理费或押金。
5.4装修监督:
5.4.1保安服务部凭加盖财务章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保安人员负责实施现场查验。
5.4.2装修材料、工具、车辆进入小区按保安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5.4.3工程维修部有关人员负责装修中的结构安全, 文明施工, 垃圾清运, 用电, 用水和空调安装的监督管理, 要求每天巡查一次。
5.5违章处理:
5.5.1装修巡查中发现违反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视违章程度,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送交住户和施工队认可签字,施工队根据《整改通知
5.6 装修验收:
5.6.1 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安排装修验收。
5.6.2 工程维修部有关人员汇同住户和施工单位一起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三方在《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上签字认可,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项目,由施工队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签字后由工程维修部较交经营管理部存入住户户档。
5.7退还押金
5.7.1经过半年后,施工队凭据押金收据和验收单(由工程维修部和住户经半年使用情况验证,签字确认合格)到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押金。
5.7.2使用中出现问题住户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返修,直至合格。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装修申请表》 EJ-QR-QP4.9-01
6.2《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 EJ-QR-QP4.9-02
6.3《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EJ-QR-QP4.9-03
6.4《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 EJ-QR-QP4.9-04
6.5《整改通知书》 EJ-QR-QP4.9-05
6.6《装修监督记录》 EJ-QR-QP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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