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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

浏览:6512次 /  时间: 01-04 21:40:1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客服制度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提要:将重要事情、通知详细记录于工作记录表上,并与下班当班人员口头交接;在记录表上记录当日未完成派工单及未处理事件,交待下一班当班人员跟进;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令工作协调一致,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2. 适用范围

  客服中心

  3.  现金、物品的交接;

  3.1.1  将重要事情、通知详细记录于工作记录表上,并与下班当班人员口头交接;

  3.1.2  在记录表上记录当日未完成派工单及未处理事件,交待下一班当班人员跟进;

  3.1.3  领导交办其它需办理事件。

  4.  制度

  4.1  接班人员必须做到:

  4.1.1  提前15分钟到岗,穿好制服,佩戴好工作牌,做好接班准备;

  4.1.2  详细阅读《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重要事项需再次进行口头交接;

  4.1.3  检查工具、文件资料是否完整;

  4.1.4  核对现金金额是否与记录表上一致,有无出入;

  4.1.5  各类挂号信、包裹及杂志等业主重要物件进行当面交接;

  4.1.6  清点遥控器、气卡数量;

  4.1.7  其它固定物品记录在记录表上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当面点清;

  4.1.8  交接清楚后,双方在《工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  交班人员必须做到:

  4.2.1  在《客服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填写当班工作情况,特别是对一些未处理事件及上级领导指示,及时与下班人员进行交接;

  4.2.2  向当班人员交接《记录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4.2.3  对部分重要事件除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必须口头强调交接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2.4  由于未做交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未交接人员负责;

  4.3    以下情况不得交接班:

  4.3.1  对上一班未进行清楚交待;

  4.3.2  交接现金与当日结余不符;

  4.3.3  交班人员正在进行事件处理协调中,处理完毕后,方可接班;

  4.3.4  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岗。

  5.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  《客服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  《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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