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叫醒服务规范提要:第一次叫醒电话无人接听时,需在五分钟后再次叫醒,超过两次叫醒电话均无人接听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值班经理到达客户单元核查。
更多精品源自 制度物业部叫醒服务规范
A.物业服务台人员在接受客户要求叫醒服务时,要认真聆听客户所提要求。
B.与客户确认以下信息:客户姓名、公寓号码、叫醒日期及时间。
C.重复以上信息并与住户名录核对客户姓名及公寓号码,以确保无误。
D.将上述信息准确记录在《叫醒服务登记表》上。(见附件)
E.第一次叫醒电话无人接听时,需在五分钟后再次叫醒,超过两次叫醒电话均无人接听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值班经理到达客户单元核查。
F.在服务完成后,物业助理签署《叫醒服务登记表》。
G.叫醒服务记录应保留60天。
《物业部叫醒服务规范》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