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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业主公约范文(七)

浏览:6227次 /  时间: 01-04 21:51:17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公共制度

大厦业主公约范文(七)提要:公约赋予管理人全权管理大厦的权力。发展商委托的管理公司,其管理期限自大厦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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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厦业主公约范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大厦的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大厦的管理能够达到优质标准,使大厦保值增值,特制定本"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大厦的全体业主,用户均有约束力,公约内涉及之业主及管理者均包括受让人、继承人、合伙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公约泛指本公约 及其中之附件,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而订立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总则

  公约是为各业主之利益而设置,管理者及业主均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载之义务和责任及受公约之约束。各业主均对其单元拥有处置权,包括使用、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以其他 方式权力,但在其先例该处置权时,必须以其承让人或使用人承诺及遵守公约为前提。

  公约赋予管理人全权管理大厦的权力。发展商委托的管理公司,其管理期限自大厦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二年。管理期限届满时,由业主委员会与管理者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原公司或聘请其他的管理公司管理大厦。

  第二章业主

  (一)业主之权益: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有面积、共用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在征得管理者同意并不影响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房屋建筑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调入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这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训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怀、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但无权直接惩戒管理人员。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不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12、有权拥有其名下单元之业权份额,并可全权处分其名下所占的业权份额及权益,例如出售、转让、遗赠、抵押、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而无须其它业主的同意。

  13、有权根据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本公司的规定是、按本公约所订立的"业户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同时要求其雇员、访客及其有关人员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和制度

  2、遵守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依时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及其它基金或费用等款项,依时缴交其名下单元须付的税项、水、电等及有关公共设施费用,并负责专供其名下单元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费用。

  5、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物业的"装修规则"进行操作;

  6、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确并承诺与其他承受人或权力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履行所拥有物业物和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有关规定和本为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七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管理者有关承受人或权利人的姓名、地址、处理日期及将承诺书交管理者。否则,原业主将对承受人的违约行为负连带责任。

  8、明确并承诺为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共同承担大厦的结构,包括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等费用。

  (三)业主的责任:

  1、不得改变楼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承力墙、横梁、支柱、棂板等,不得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大厦任何部分外貌,不得在大厦外墙上安装或出现任何物品;

  2、不得随便开启外墙上部分只允许在紧急状态下方可开启的窗户,并严禁高空抛物。

  3、负责其单元内部之整洁,保持一切设施畅通完好,同时不行擅自对单元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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