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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业户守则(五)

浏览:6942次 /  时间: 01-04 21:46:0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公共制度

商场业户守则(五)提要:业户选定装修承建商后,业户应提交装修申请书及三套装修、材料及结构方案图纸等予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审批;业户如需有关装修之承建商代办手续

源自建筑资料

  商场业户守则(五)

  以下的守则部分摘要了管理公约上的业户须遵守的规条。此外,管理公约保留将来修改及增加本商场守则的权利。

  1、更改或加建工程

  1.1业户进行装修时,请参阅《二次装修指南》

  1.2装修手续及程序

  1.2.1业户选定装修承建商后,业户应提交装修申请书及三套装修、材料及结构方案图纸等予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审批;业户如需有关装修之承建商代办手续,有关装修承建商须持有业户的委托书(须公司盖章及签署)。

  1.2.2物业管理处工程部通过装修方案后,业户有责任将有关方案提交南昌市消防局及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1.2.3装修方案审批完成后,业户须交纳费用,并由本商场物业物业管理处发给《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工人《临时工作证》后方可动工。

  2、清洁服务

  2.1业户必须将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封闭,并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可随便弃置于本商场公共地方。如业户违反规定,物业管理处将派人清理并向该业户征收所需的有关费用。

  2.2由于条件所限,业户必须及时清除或妥善处理散发臭味或异味的物品及废物。

  2.3公共清洁服务并不包括单元商铺内之清洁,业户之商业垃圾、废料(如馊水、纸皮箱、木板等)须由业户自行自费清理。

  2.4业户单元商铺内部清洁或商业垃圾/废料可自费聘请本商场指定清洁服务公司代为清洁,或自聘全职直属员工清洁,但不得另聘其它清洁公司或兼职清洁工清洁,以确保本商场秩序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误会发生。

  2.5有关垃圾清倒安排,物业管理处将不断与各业户联络,通知有关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时间,敬请各业户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3、煮食

  除在特别允许范围内,业户不可在室内煮食或准备煮食的工作。

  5、物品运送

  5.1搬运物品只可使用消防疏散楼梯运送,并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标准营业时间,不应影响其它业户的正常使用和工作。

  5.2大件物品的搬运或物品搬运的时间较长,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物业管理处,并请注明搬运时间、物品种类、尺寸、重量及具体负责人,便于物业管理处作出相应安排,指示运送路径及安排人手指挥及调度,以确保各业户的财物安全、本商场通行秩序的畅通无阻及避免不必要之争执发生。

  5.3在物品运送过程中,应小心在意,确保本商场装饰环境及设施免被受损。

  5.4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该项运送行动,并向有关业户索偿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6、公共区域宣传及兜售

  宣传及兜售活动禁止在本商场内公共区域进行,除获得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外,各业户必须合作及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7、悬挂旗帜或天线

  除获得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外,所有业户不可任意在其窗、门或外墙及其它地方伸展或悬挂旗帜、天线等物件。

  8、宠物

  任何宠物,不可携带进入本商场。

  9、危险物品

  业户不可存放任何危险或易燃物品在本商场内任何地方。

  10、滋扰行为

  业户不可以制造或容许可能影响其它业户之噪音、音乐、气味等滋扰。

  11、非营业时间进入本商场

  11.1商场标准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______至下午_______(餐饮及娱乐事业除外)

  11.2为确保本商场及业户之安全,任何人士在非标准营业时间须进出本商场,敬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按物业管理处的规定登记进出。同时,请于晚上24:00前离开本商场,任何人士不得在本商场留宿过夜。

  12、使用者的权责

  在任何情况下,业户不可以更改其单元用途或将其单元用作管理公约、管理规定及物业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经营用途,业户也不可使用本商场或其室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或不道德的用途。

  13、住宿

  业户或其雇员不被允许在其本商场内留宿,或利用其室内作住宿用途。

  14、紧急进入业户单元

  遇有发生紧急事故(如发生火灾或水浸等),而有关业户不在其单元商铺内,物业管理处为减低业户及本商场人身/财产受损及避免因等候有关业户过久而延误进行紧急行动以致蒙受更大损失,物业管理处将保留权利使用任何方法破门进入有关单元商铺或受其影响的单元商铺内,采取相应抢救行动。为此而引致业户的损失,物业管理处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引致事故之业户追讨有关责任及损失。

  15、阻塞公共地方

  为确保本商场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等放置于公共走道、楼梯及其它公共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违反消防条例。若发现上述通道阻塞或占用公共地方情况,物业管理处将不会预先通知物主而自行将该等物品移走,物业管理处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有关业户索偿有关清理费用。

  16、保险

  16.1物业管理处已购置物业结构、公共区域、公用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但业户仍需自费购置其所属单元商铺的有关保险(如水、火险、财产险等),以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

  16.2遇有业户作出任何行为或发生事故而引致本商场及其它单元商铺的保险成为无效或令该等保险的保金提高,则有关业户须承担全部责任其赔偿一切有关的损失。

  17、迁入手续及程序

  17.1业户与发展商办妥全部买卖合约或租赁合约后,将获发展商发给的迁入通知。

  17.2业户须带同有关迁入通知往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迁入手续并缴纳应付本商场发展商/物业管理处的费用,领取有关单元的钥匙。

  17.3迁入前如需进行内部装修,敬请详阅二次装修指南,并按有关手续及规定向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

  17.4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业户名牌制作手续。

  17.5于迁入时,业户应保证其委托的搬运公司/人员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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