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豪廷车位《认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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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阁下莅临xx廷售楼中心!
一、认购须知
1、凡认购xx豪廷项目之物业(下称:"本物业"),均可领取xx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以确认房屋产权属于认购方所有,认购方拥有对房屋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另享有自用、出售、出租、继承、抵押和转让的权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2、本物业之土地使用权限从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始起计,使用权限为七十年。
3、认购方须带齐本人身份证或经中国政府认可之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认购房屋之相关手续。
4、凡认购本物业,均须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本人认购的物业为:xx豪廷小车位(编号为) 号车位。
三、认购手续及注意事项
1、认购方在签署本物业《认购书》时,须即时交付购车位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此定金在首期房款中扣除,定金和购车位款可以以现金或银行支票形式支付(若认购方使用支票,须经该支票之内容兑现后,方可生效,但支票账号拥有人与认购人必须一致),并选定一种付款方式。
2、认购方在签署《认购书》后,若需转名或增减名,须缴纳更改手续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若认购方在签署《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合同")后更改有关资料,须征得出售方同意,并缴纳更改手续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其余相关税费仍按政府规定缴纳;如已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后,不得转名。
3、认购方在签署《认购书》后七天内或出售方另行指定之日期,凭购车位收款收据和所签署的《认购书》,带齐首期车位款,到本物业售楼中心,另行签署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若认购方在此期间或另行预约时间内,未能与出售方签署合同,则视作认购方放弃所认购之物业,出售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处理,而无须知会认购方,并且,认购方所付之购车位定金不予退还。
4、认购方若因其他原因,无法在出售方指定之日期内签署合同,须在指定之日期内提前两天向出售方另行预约签署合同之时间。
5、选择办理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后,若因认购方个人原因不获按揭申请的批准,只能选择其它付款方式。否则,视作认购方放弃已认购物业之权力,出售方收取之定金、首期车位款及其他款项一律不予退还。
四、缴纳费用须知
(一)购车位者除交付车位款外,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以下税费:
1、契税:总车位价的3%;
2、合同印花税费:总车位价的0.05%;
3、宗地图:250元/套;房产平面图:150元/套;万分图:30元/套。
4、工本费:按每户30元收取;
5、登记费:100㎡/户以下(不含本数)按90元/户收取;100㎡/户以上(含本数)按100元/户收取;
6、档案审核费:按每户80元收取;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
8、其他费用约100元/户;(含:权属调查审核费;土地证印花税费;房产证印花税费)
9、凡属境外人士购房必须办理合同公证,费用按楼价的0.18%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说明:以上内容中相关费用均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收取,该费用全部在收楼时一次性付清。若该费用政府有所调整,按调整之后标准收取。]
(二)选择银行按揭所需费用按银行
(三)架空层小车位物业管理费按每月30元/个收取。
(四)小区内各备用车位业主可租用,汽车位250元/个/月;摩托车与电动车位25元/个/月,今后收费调整经物价局核准后执行。
(五)为维修维护本小区内共用配套设施的开支,该车位相应的维修基金由业主负责,车位维修基金暂收人民币500元/个。
(六)为了向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小区统一实行智能IC卡出入管理,每张卡收取工本费¥20元整。具体办理办法,可向物业管理公司咨询。
(七)用于小区康乐、康体配套服务的会所、游泳池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属于发展商,并采用自主经营、对外开放的经营方式为业主服务。
(八)以上(三)、(四)、(五)、(六)项具体执行以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内容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认购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各种规定。业主在收楼时须签署和领用一份《业主手册》,以明确业主、发展商、物业管理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业主所认购本小区物业之相关图则,以xx市有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
备注: 。
本人明白并自愿接受上述内容
认购方(代表)签署:
年 月 日
注:上述之内容解释权属于发展商。 发展商: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760)6xxxx8、6xxxxxx3 现场销售中心地址:xxxx镇xx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