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项目销售队伍考勤制度提要:上班迟到10分钟内(不包括10分钟),每人每次扣20元;迟到10至20分钟内
文章来自地产(www.dichanshequ.com)商业地产项目销售队伍考勤制度
㈠、上班时间(暂定)
1、周一至周五:早班9:00-5:30晚班10:30-19:00
2、周六、周日:早班9:00-5:30晚班10:30-19:00
注:可视销售阶段工作情况调整。
㈡、请假规定
销售人员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须报营销总监批准。请假超过半天,必须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每月底薪及补助根据考勤按实际出勤日数发放。
病假规定:
1、病假须持当次有效病假条,并报部门主管批准。
2、带薪病假每月有1天,超出1天则按事假处理。
3、相关请假条应在当月交行政部备案。
事假规定:
1、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并报批现场经理批准。
2、未提前申请的事假,按双倍事假处理。
3、请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两天以内须现场经理签字批准。
4、请假在两天以上须通过现场经理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5、事假以半天为下限,4天为上限。
6、年假以深圳总公司规定为准。
7、相关请假条应在当月交行政部备案。
正常休息规定:
1、每月可安排4天休息。
2、周六、周日和销售活动不安排休息。
3、调休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并由现场经理签字批准。
迟到、早退和旷工规定:
1、上班迟到10分钟内(不包括10分钟),每人每次扣20元;迟到10至20分钟内(不包括20分钟),每人每次30元;迟到20至30分钟内(不包括30分钟)每人每次40元;每月累计迟到3次或每月迟到时间累计达30分钟至2小时内(不包括2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作旷工一天处理。
2、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20元。
3、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而在2小时内,扣除当日工资。
4、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计一次。
5、旷工一次按当月工资20%扣除,累计2次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㈢、其他:
一、惩罚
1、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2、如销售人员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3、销售人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
名。
4、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100元至500元。
5、销售人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次20-50元的处罚。
6、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500元至1000元。
7、销售人员未完成当月销售任务,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扣除佣金,并进行末位淘汰排位。连续两月未完成任务,且居末位者,自动离职。
8、销售人员上班煲电话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奖励
i.全勤奖:全年度全勤
奖额度金:全年度全勤200元
ii.月销售冠军奖:营业收入(既销售提成的收入)的6%(月评)
iii.行政口头表扬;
iv.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销售人员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超过半小时计为旷工。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3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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