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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和转介制度

浏览:6831次 /  时间: 01-04 22:07: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和转介制度提要:如业务人员接到商业部或外区负责之楼盘的客人时,可将客人转介到负责该楼盘之部门,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20%作业绩。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和转介制度

  A、三级市场:

  (一)转介楼盘——百分之二十

  1、业务人员接到客人委托外区或其他部门负责之楼盘,必须将该楼盘资料转介到负责该盘之分行或分公司(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若该楼盘成功为本公司售出或租出,则首位接到该楼盘之同事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15%作业绩。

  2、人员填写“转介表”经分行经理签字确认,传真至接受分行,经接受转介分行经理确认(确认件传真给转介分行留存),由接受分行开盘,或直接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直接录入相应区域楼盘资料中(开盘页面上的跟进记录第一条注明盘源人)。

  (二)转介客人——百分之二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商业部或外区负责之楼盘的客人时,可将客人转介到负责该楼盘之部门,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之20%作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员工业务转接申请表》需经分行经理签方可转介。

  (三)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如业务人员接到其它区域或部门负责之楼盘的客户时,且与客人沟通良好,在征得自己所在部门和盘方所在部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合作的方式,而盘方的业务人员不能以该楼盘已有同事跟时而拒绝合作,至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B、二级市场:

  (一)转介客人——百分之三十

  业务人员将客人转介到二级市场的,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30%业绩(业务人员不需陪同客人一起看楼,只需填写《员工业务转介申请表》,并经分行经理签字方可转介。)

  (二)带客合作——百分之五十

  业务人员带客人看二级市场楼盘,并负责跟进客户,成功交易时,可得公司应收佣金的50%作业绩。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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