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借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
(3)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银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委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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