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新政哈尔滨物业弃管可启动信用保证金

哈尔滨物业弃管可启动信用保证金

浏览:6253次 /  时间: 01-04 21:40:2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管新政

哈尔滨物业弃管可启动信用保证金提要:一旦物业企业出现擅自退出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源自计划范文

  哈尔滨物业弃管可启动信用保证金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局获悉,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已全面启动,该局正在协调各区落实中,目前已有一部分物业企业缴存了保证金。

  据了解,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实行企业缴存、政府监管、专户存储、分户立账、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以物业项目为单位,按照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年度应收额10%比例一次性缴存;凡承接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缴存到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定专户。在物业企业缴存保证金方面,上年度信用等级优秀的物业企业,免于缴存保证金;信用等级良好的物业企业,保证金按应缴额的50%缴存;而上年度信用等级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级别的物业企业,信用保证金将按照应缴额的100%缴存。

  一旦物业企业出现擅自退出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以及确需启用信用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时,可启动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保证居民利益。针对该规定,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金的使用,对物业服务企业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加大了物业弃管的成本,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源自计划范文

标签:保证金  哈尔滨  物业  物管新政物业管理 - 物管新政

《哈尔滨物业弃管可启动信用保证金》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