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业收费标准新规出台提要:此外,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项目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注册地分别到市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菏泽市物业收费标准新规出台
郭 豪/大众网菏泽频道/20130928
大众网菏泽9月28日讯(记者 郭 豪)大众网记者今天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菏泽前期物业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物业服务价格正式出台,各小区业主可根据标准获悉物业服务费的情况,新收费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
物业服务费实行分等级定价 分五个等级
据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
物业服务等级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物业公司收费前须办理登记证
此外,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项目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注册地分别到市、区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
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企业名称、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牡丹区、开发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费 基准价格
服务等级
基准价格
未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
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
一星级
0.25
0.70
二星级
0.40
0.90
三星级
0.60
1.10
四星级
0.80
1.30
五星级
1.00
1.60
注:以上配备电梯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含电梯运行费用。
附件2:
牡丹区、开发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
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价格
项 目
基准价格 元/月·车位
备 注
停车服务费
室内
25
指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室外
15
车位租赁费
室内
180
指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室外
100
车位场地使用费
100
指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车位。
《菏泽市物业收费标准新规出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