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缓解当前日益紧张的土地供需矛盾,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管理,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是不可再生、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将长期存在。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是落实基本国策和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环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的迫切需要,也是缓解我市土地供需矛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只有依法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保障发展用地”的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自:www.dichanshequ.com)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全面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式的根本转变,切实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规定,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强化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建设用地单位在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前,须向国土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土部门必须对项目拟用地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凡是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不予安排用地计划。
(二)严格控制四项指标。工业项目要严格按行业分类审核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厂前区比例、绿地率等四项控制指标。没有明确控制指标的,每亩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省级园区内不得低于160万元,其他区域每亩不低于100万元,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6,建筑系数不低于35%,厂前区比例不高于7%,绿地率不高于15%。全市各类园区生产性用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对项目设计达不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三)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国
三、因地制宜,不断优化供地方式
(一)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最低价标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对各类工业用地一律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莱城区为13.6万元/亩,钢城区为11.2万元/亩)。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加减修正,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土地供应调控。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05]27号)的规定,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度定用地量。对一些分期实施的大型建设项目可按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留规划用地,并根据实际到帐资金和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新上工业项目厂房设计必须达到二层以上(工艺特殊要求除外),否则不予供地。对于达不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的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申请增加用地时不予受理。省级园区内总投资不足500万元或者投资强度达不到控制标准的企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逐步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形式获得生产经营场所,以扶持企业发展。
四、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一)鼓励企业积极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引导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工业项目,通过提高容积率、建筑层数等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其投资额度、建筑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各类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格执行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投产后,应由国土、发改、建设、审计、规划、财政等部门组织对项目建设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厂前区比例、绿化率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凡是规划建设条件未达到标准的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属招商引资项目的不予享受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政策)。
(三)强化后续跟踪检查。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将批后检查工作纳入动态监测,严格按照约定建设工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开工建设。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将建设用地批后检查纳入日常执法监察范围,把四项指标等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水平
(一)强化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逐步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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