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法规条例地方法规河北省石家庄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浏览:6965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河北省

    (二)场内声响不得超过七十分贝,场外声响不得超过六十分贝;

    (三)电子游艺厅距中小学校周边二百米以外;

    (四)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具有两个以上疏散通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不得设置赌博性电子游艺机,不得使用带有反动、淫秽、封建迷信、恐怖等内容及其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电子游艺机电路板;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申请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游艺场所的,必须报经开办地的市或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含义演)的外埠演出团体,必须持本年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演出。

    设立营业性表演团体,必须向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演出许可证。

    在文化娱乐场所从事表演的个人,必须向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表演许可证。组织

www.dichanshequ.com 大型临时性演出活动,必须报经演出地的市或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四条 各级电影公司负责电影拷贝的发行工作,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行电影拷贝。

    电影放映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从所在他的市或县(市)电影公司租赁、购进电影拷贝。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复制电影拷贝进行营业性放映活动。

    第二十五条 开办电影放映场所,由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放映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进行美术、书法、摄影、雕塑作品、美术装璜经营活动,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经营许可证;进行收售、展销、拍卖的,必须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举办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必须报经当地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方可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手续。

    第五章 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管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做、发行业务。

    第二十九条 设立书刊二级批发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制做、批发经营单位,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 从事图书报刊零售和出租业务,必须经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书刊经营许可证。

    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和出租业务,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季节性零售挂历、年历画、年画,到所在地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销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在经营场所以外举办展销活动,必须报经市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 批发单位批发书刊,必须经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同意后方可发行;从本市运往外地的书刊,必须取得县(市)新闻出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放行证明后,方可发货。

    第三十四条 包销类、教材类、内部发行类、进口类图书报刊的发行以及古籍图书的回收与再销售,由新华书店、古籍书店负责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第三十五条 书刊批发经营单位批发图书时,必须据实填写统一印制使用的书刊批发经营购销单。

www.dichanshequ.com     第三十六条 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一证多家经营。

    第六章 音像制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 除国家批准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版和复制音像制品进行销售、出租或营业性放映。

    第三十八条 设立音像制品出版或复制单位,必须经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出版或者复制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必须向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

    第四十条 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必须从持有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的批发单位购买、租赁。

    第四十一条 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和批发单位举办音像制品展销、展览以及视听观摩等临时性活动的,必须向当地的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设立录像或激光视盘放映单位,应当报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由市或县(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放映许可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无证收费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未经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超出核准登记项目范围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第十六条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二)违反第(二)、(九)项规定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违反第(三)、(五)项规定的,由文化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违反第(四)、(六)、(十二)项规定购,由文化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八)项规定购,由物价部门责令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十)项规定购,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背严重的,吊销经

www.dichanshequ.com 营许可证。

    (七)违反第(十一)项规定的,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转包、转租双方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文化娱乐场所不将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限期内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组织,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讼诉法》的规定,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仪;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标签:市场管理  石家庄市  河北省法规条例 - 地方法规 - 河北省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