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公寓保安消防服务措施
根据服务性公寓特点保安消防采取措施是:(1)24小时门卫保安,保证住户正常出人;(2)社区24小时安全巡视,确保社区安全;(3)建立社区各种紧急安全疏散程序,保证住户绝对安全;(4)的定期检查并调试社区各类消防及保安器材;(5)社区俱乐部安全保卫;6)当住户度假或出差离开住处时,保安人员将对该住户住宅进行特别安全保护。
服务性公寓开展经营性服务内容
服务性公寓开展经营性服务内容主要有:(1)提供电力及电器维修服务;(2)提供水管、空调维修服务;(3)协助住户安装电脑、传真等办公设备;(4)协助住户安排家庭装修、家具制作;(5)协助住户安装各类家用电器p(6)提供各类物品维修服务等等。
公寓社区俱乐部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住户的实际需要,成立公寓住户俱乐部,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项目。此外,俱乐部内还可设立各类餐厅,每天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并提供送餐服务,方便住户在家用餐或招待家中来宾;俱乐部内的多功能厅可让住户安排家庭活动、生日聚会、结婚纪念会等其他各类活动。
公有住宅
公有住宅是指现阶段国家或企业投资建造分配给个人居住的房屋,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国家将把这类住宅出售给个人。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是指原有的国家、单位投资建造的房屋出售给个人以后,如何进行房屋的维修、管理问题。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的意义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20)加强对公有住宅出售后管理,延长了物业的寿命;(2)公有住宅出售是住宅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了售后的管理,有利于推动公有住宅的出售工作,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深化。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
的依据售后公有住宅的管理是一个全新内容。需要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其依据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公有住宅售后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来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售后公有住宅管理组织形式
公有住宅出售以后,其管理采用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单位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业主自治管理
业主自治管理是以房屋业主管理小组(简称房管小组)基础,业主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为核心,业主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的组织形式来体现。
房管小组组建
一幢公有住宅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的,都应组建房管小组,房管小组成员由本幢房屋内业主按各自的产业面积协商或选举产生房管小组成员。其中房管小组中公房业主代表由公房业主委派。房管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基金的筹措
公有住宅出售时,为了保证房屋及其公共设备、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更新的正常进行,房屋出售人和购房人应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基金的使用
物业管理单位应按幢建立维修基金独立账户。日常房屋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编制年度计划、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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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委会在开设银行账户时,以委托的形式将维修基金的80%部分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集中增值,增值收益每年结算一次;基金的20%部分按存本取息利率每月支取。
业主转让住宅后的维修基金结算
业主转让住宅应事先报告房管小组,其缴纳的住宅维修基金不予退还,继续用作该住宅的维修。在住宅维修基金中原个人交纳的剩余部分予以结算,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
公有住宅售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个相对独立住宅区域应由管委会委托一个物业管理单位承担房屋售后管理,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与管委会签订房屋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1)管理服务事项;(2)管理服务权限;(3)管理服务标准川的管理服务费用;(5)管理服务期限川的违约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分摊
公有住宅售后,业主自用部分、自用设备的维修责任,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自理P整幢房屋业主共同使用部位,其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由整幢房屋业主按各自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公有住宅售后、管委会成立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
公有住宅售后,由于时间等其他原因管委会无法立即成立,此时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街坊公共设施的修理,由售房单位或原管房单位负责,在征得业主认可后,其修理费用由房屋业主承担,费用按规定列支。
公有住宅出售后的维修报修
公有住宅出售后,一些需要维修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报修:(1)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损坏,各房屋业主可以自行修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修理部门修理;(2)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损坏,由房管小组成员负责报修z(3)公共设施的损坏由管委会成员负责报修。接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住户报修应设立报修点,报修点应向住户公布。
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急修项目内容
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出现以下情况需要紧急修理而需要报修;(1)房屋结构性损坏而发生危险的排险解危;(2)因室内线路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和漏电;(3)因水箱水泵故障和进水表以内的水管断裂造成的停水和龙头严重漏水刊的楼地板、扶梯踏步板断裂;(5)其他属于危险性急修项目。
公有住宅出售后,一般修理项目的报修内容
公有住宅出售后,一般修理项目的报修内容如下:(1)各类钢、木门窗损坏(2)水卫设备零件损坏;(3)屋面渗漏水;(4)水落管、污水管墙塞和水箱等设备揭水;(5)其他属于小修养护的项目等。
公有住宅售后修理收费标准
公有住宅售后修理收费标准如下:(1)修理人工费的计收标准,凡修理项目定额工时在两工以上的按《房屋修理工程预算定额》计收,定额工时在两工以下的,按实做工时计收;(2)修理材料费的计收标准为以修理项竣工之日的市场价格及实际耗用材料的数量予以结算。
公有住宅出售后,房屋修理质量保修期
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修理项目质量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一般为三个月。业主报修项目竣工以业主验收签字为准。因修理质量引起的返修不得再向住户收费。
公有住宅售后的房屋使用规定
公有住宅出售以后,房屋业主应按照有利居住、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正确处理房屋使用、给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等方面关系,业主和住户使用房屋中应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改建房屋主体承重结构;(2)擅自在天井、庭园内搭建;(3)擅自移装公用设备;(4)占用公用部位、共用设备;(5)侵占绿地、损坏绿化或围护设施川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有住宅售后房屋室内改装和搭建的规定
房屋业主在进行房屋室内改装和搭建,应符合房屋安全,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市容观瞻,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凡因改装和搭建影响周围邻居的,应征得相邻业主和住户的书面同意。因改装和搭建而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
公有住宅售后对业主的要求
经营性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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