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物业行政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

浏览:6135次 /  时间: 01-04 21:46:05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行政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提要: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接听制度

  18电话接听制度

  18.1接听电话

  18.1.1铃响三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

  18.1.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到:"您好,XX管理处,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18.1.3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18.1.4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平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18.1.5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18.1.6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18.1.7接听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对方听不太清楚。

  18.2拨打电话

  18.2.1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18.2.2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18.2.3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
标签:行政  电话  物业  物业行政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物业行政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