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接管验收考核办法提要: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
来源 自建筑施工 资料物业项目接管验收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物业接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项目的所有物业接管验收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再检验。
第四条 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并于每周五将接管验收汇总报表送报督导室。工程部负责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验收。环卫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负责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二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召开有物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明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组建接管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如不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领导200元。各部门负责人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的,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元。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完成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如不按时组织编制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导致方案未被及时审批执行的,扣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5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骨干与集团工程部召开接管验收联席会议,确定接管验收进场时间及双方注意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集团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形成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受命一周内将物业公司与集团工程部的会议纪要呈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领导。延期呈报的,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3天内与人事部组织进行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0个学时(含考试),并且必须于交楼前一个月培训完成。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负责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未按时完成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经理200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扣罚当事人100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罚项目负责人与人事部经理50元,主讲人100元。受训人违反培训纪律的,扣罚50元;考试作弊的,当事人工资下浮两级,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在联席会议后3天内,必须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 待接管物业开展前期摸底工作,否则,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否则,扣罚责任人100元,项目负责人50元。
第十二条 验收组成员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相应部门领导必须予以支持,如有不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或干扰接管验收工作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三条 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督查工作组的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负责组织处理接管验收疑难问题。若不按时检查工作或未及时处理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主任200元。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正式开展接管验收工作前三天完成接管验收工作细则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否则,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召开由物业公司、集团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确定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形成书面记录。如未按时召开联席会议,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100元。如出现漏报、错报、不报的,每项扣罚当事人50元。
第十六条 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开展接管验收。累计验收差错率不得超过3%,否则,扣罚当事人200元,小组负责人100元。
第十七条 每天必须按照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如验收人员未完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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