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公寓楼楼长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为综合管理检查,不应只局限于内务卫生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内务卫生2.违章用电情况3.微机数量(每宿舍限2台,计算机专业限3台)4.设施损坏情况5、宿舍内是否留宿他人
2.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要对本楼各院系学生宿舍不少于2次检查(不得遗漏任何一个院系),检查时间由楼长自行掌握,但不得提前透露检查时间。
三、楼长负责将每周2次抽查成绩汇总,书写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另一份须于检查当天17:00前报至中心办公室。
四、 遵循原则:各楼长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认真”的原则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不得枉徇私情、打击报复、违规必究。
五、 各楼楼长应亲自检查学生宿舍,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替。
六、检查中发现的设施损坏情况由楼长负责及时通知维修组;发现有留宿他人的情况及时报告中心主任,以尽快予以处理。
七、检查中发现的违章电器应当即予以没收,记录所在宿舍号码及使用人姓名后上交中心办公室。
八、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该室放置“留言条”
九、各楼对宿舍“文明状况”检查结果应每周公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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