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售楼中心物业服务绩效考核提要:每月考评一次,由物业总部行政人事部组织考评。操作层服务人员由其主管人员及营销系统经理进行考评
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前期售楼中心物业服务绩效考核
1.0目的
为有效激励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提高前期营销星级服务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打造物业服务的品牌。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接管的前期售楼中心。
3.0职责
3.1卖场经理负责考核的实施。
4.0程序
4.1绩效奖金设置方式、标准
4.1.1秩序维护副主任300元/月;秩序维护员200元/月;客服员200/元。
4.1.2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组成只要为三大部分:
(1)日常工作检查考核70%;
(2)营销系统评分考核20%;
(3)服务客户评价考核10%;
4.2绩效考核
4.2.1每月考评一次,由物业总部行政人事部组织考评。操作层服务人员由其主管人员及营销系统经理进行考评。
4.2.2每月考评后,均需被考评人签名确认,递交公司审核。
3每月由物业总部行政人事管理员将考评分数汇总,于次月3日前上交公司行政人事部计发绩效奖金。
4.2.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原则,未做考评的,暂缓发放本月绩效奖金。
4.3绩效奖金计发标准
4.3.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基数进行计发绩效奖金,分为优秀、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4.3.2优秀为90-100分,基数为1.0
4.3.3优良为80-89分,基数为0.9
4.3.4良好为70-79分,基数为0.8
4.3.5合格为60-69分,基数为0.7
4.3.6不合格为0-59分,基数为0
4.4奖金计发:绩效奖金总额×考评得分基数=当月绩效奖金;
4.5绩效奖金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5.0记录
5.1《绩效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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