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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规则

浏览:6592次 /  时间: 01-04 22:07: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规则提要:公司管委会原则上定期召开,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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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分公司会议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化,充分体现会议功能,提高会议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从适应公司的多层次管理角度出发,为了达到能够通过会议有针对性、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将公司会议共设为公司管委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例会、专题会议和部门工作会及其它几大类别。

  第二章公司管委会会议

  (一)职权范围

  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组织机构,其组织全称为“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负责研讨制定或解决有关公司大政方针、发展战略和方向性及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关键性问题。

  (二)组成人员(即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公司董事长参加列席)

  (三)议事方式

  公司管委会原则上定期召开,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可由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公司管委会会议。

  (四)议事规则

  1、由总经理决定会议议题。

  2、在距召开会议的六日前,由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秘书书面通知全体管委会成员,并同时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事由。

  3、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专人代为召集和主持。

  管委会决议经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可生效。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总经理有最后决定权。在表决与某管委会成员有利益关系的事项时,该成员回避,但计入出席的人数。

  管委会会议由总办秘书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和记录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管委会成员有要求在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利。

  管委会通过的决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详见公司专用会议纪要格式),并由总经理签发。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职权范围与内容

  1.各分管副总经理及部门总监、助理总经理向总经理汇报本月所分管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2.落实公司管委会的决议,负责处理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定。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助理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每月度第一周周一上午8:30、公司大会议室。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召集和主持;

  2、遇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临时召集,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3、当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召集和主持;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每周五向各分管副总及总监(主任)汇报工作。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时,需事先向总经理请假,不能无故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法定时间为1个小时内,不可拖延。总经理办公会议要由总办主任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第四章工作例会

  (一)组成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正、副经理(主任)、公司下属企业经理。

  (二)职权范围与会议内容落实公司管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审议各职能部门及的上(周)月工作总结和本(周)月工作计划,负责现场解决公司各部门、协作企业提出的有关日常经营管理方面问题,较复杂的事项有必要的可形成专题会议内容另行议事。

  (三)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工作例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时间原则上为每一周的周一下午1:30,地点:公司大会议室(**房间。)

  (四)议事规则

  1、工作例会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监提议,由总办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通知;

  2、当总办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召集和主持。

  3、公司各部门须于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需该会议解决的问题报到总经理办公室,并由总办汇总后于会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4、汇报工作人员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持人事先沟通,由主持人统一安排。

  5、工作例会要有专人(秘书)记录,总办组织形成会议纪要于会议第二天下发。

  第五章专题会议

  (一)职权范围为保证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对有关公司或协作企业遇到的相对较难解决的专项问题进行立项,并组成专人进行研讨,予以解决。

  (二)组成人员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总监及其委派的部门经理(主任、主管)专人、与议题有关的人员。

  (三)召开方式专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

  (四)议事规则

  1、专题会议由部门主管(主任)以上人员(含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监、部门负责人)提议,由提议人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2、由工作例会形成的专题议题需由总经理批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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