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7.4 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从任一接头中心至35d的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不宜超过50%。
4.3.3.7.5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204-92规范中表3.5.3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0.7倍。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不应小于200mm。
4.3.3.7.6 框架梁、柱和抗震墙连接中的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一、二级时应比非抗震设计的最小锚固长度相应增加5d。钢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表6.1.4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0mm。
4.3.3.7.7 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4.3.3.8箍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3.3.8.1 箍筋应按设计图纸设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4.3.3.8.2 框架节点核芯区内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与柱端加密区相同。
4.3.3.8.3 箍筋的末端应作135°弯勾,弯勾的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3.3.8.4 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3.3.9洞口的加固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3.3.9.1 剪力墙上门窗洞口周边应配置不小于2φ12的水平和竖向构造钢筋,从洞边角算起伸入墙内长度≥40d。
4.3.3.9.2 对于现浇墙板、楼板预留孔洞(如厕所、厨房间等)处四周钢筋(包括后凿洞)必须采取设计认可的加固措施。
4.3.3.10钢筋的固定及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3.3.10.1 为防止墙、柱主筋偏位,墙板内外排钢筋间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撑筋,墙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电焊)加以限位。
4.3.3.10.2 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且应符合GB50204-92第3.5.7条规定。
4.3.3.11钢筋位置允许偏差见下表(mm)
项目
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排距
±5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绑扎骨架
±20
焊接骨架
±10
焊接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水平高差
+3
0
受力钢筋保护层
基础
±10
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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