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客户及佣金分配办法(三)提要:客户划分一、新客户来访,归当班置业顾问所有。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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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置业顾问的销售行为,调动置业顾问的积极性,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接待顺序
一、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置业顾问坐向为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置业顾问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班置业顾问临时离开售楼处,由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新客户来访,归当班置业顾问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
事外出,当班置业顾问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到谁,由谁接待。
三、若接待登记的客户一周内无人认领,由代接置业顾问继续跟踪联系,该客户归代接置业顾问所有。
四、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五、置业顾问应做好接待及客户追踪工作,若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未能达到客户要求,老客户中途有权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并有权选择置业顾问。
佣金分配
一、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二、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该客户的成交佣金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三成,原始接待者占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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