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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后变更作业指引

浏览:6156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地产制度


一、签定《认购书》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前:
1、旧业主签定《终止协议承诺》及变更证明,并交付2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退还旧业主一万元的定金。
3、新业主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公司交纳一万元的定金。

二、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以前:
1、旧业主、新业主与开发公司三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及变更证明并交付3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向业主代收3元/M2的交易手续费。(该项费用由房地产交易所实际收取)
3、新业主与开发公司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所需费用。
4、退还旧业主已交纳的房价款。
5、新业主向开发公司交纳房价款。

三、签定《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之后:
1、新、旧业主与开发公司三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及变更证明并交付4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向业主代收3元/M2的交易手续费。(该项费用由房地产交易所实际收取)
3、新业主与开发公司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所需费用。
4、退还旧业主已交纳的房价款。
5、新业主向开发公司交纳房价款。
6、在律师的见证下,新业主、旧业主、开发公司与银行签定《个人购房转按合同》。
7、律师见证及重新转按业主交纳3000元左右费用。

注:若委托我司寻求新业主,需收取总楼价1.5%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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