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物业行政事务部主管职责

事务部主管职责

浏览:6123次 /  时间: 01-04 22:06:17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行政


事务部主管职责
上司:管理处主任
下级:事务部各员工

权限:
提报权:
1、对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故障、事故,提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2、提报对工作内的潜在隐患的修整或处理意见。
3、公司章程、各项工作流程增补或修改的合理化建议或方案。
4、拟定上报日、周、月、季工作计划及考核标准。
5、部门员工的升迁调动建议。

审核权:
1、审核部内员工提报的合理化建议,各类申请,并提出意见。
2、审核部门员工奖惩、变动申请和各种合理化建议。
3、根据工作情况,审核人员增补、工作安排表、物资领用(200元)、请假手续、福利申请等,并提出意见。

核定权: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上报审批与落实执行。
2、领班工作检查、指导与考核标准与结果。
3、部门内人员、岗位安排、调动及合理调配权。
4、物业公司内部门之间联络函的签收处理权。
5、200元以内物资领用的签批权。
6、公司制度执行权力。
7、在授权情况下,有临机处理权力。

责任承担:
1、对违规行为未履行职责进行处罚或提报,对部门内提报事件隐瞒不报,承担管理责任处以“书
面警告”至“大过”之间的处罚, 如屡次违反者(3次以上),给予降级处理;并根据其造成的经
济损失的严重性,承担经济责任.
2、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至“降级”之
间的处罚;并根据其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性,承担经济责任。
3、违规或越级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大过”处分,如给公司、各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及
不良影响者,给予“除名”并公布。


标签:主管  物业行政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物业行政

《事务部主管职责》相关文章>>>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