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九)提要: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生活环境,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有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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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生活环境,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有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的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户籍不在本城区或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家属、患有传染病者不能申请住宿。
二、员工离职(辞退、辞职)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
三、员工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出租、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搬移、调换床位。
五、室内禁止烧煮、烹饪、私自接配电线使用电器。
六、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及违禁物品。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烟灰、烟蒂不得乱丢,废物、垃圾等倒在指定位置。
八、洗后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九、使用电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十、不得在宿舍留宿亲友。
十一、服从管理,遵守休息时间,22:00时熄灯就寝,不得影响他人。
十二、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钉挂物品或张贴字画。
十三、整好个人内务、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
十四、节约用水、电、人去灯灭,水笼头关。
十五、不得在宿舍聚餐、喝酒、赌博及其他违法行为。
十六、贵重物品、现金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十七、无正当理由不得在外住宿。
十八、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戏耍。
十九、宿舍所有器具,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二十、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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