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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各系统紧急突发事件操作规程

浏览:6610次 /  时间: 01-04 21:45: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行政

物业各系统紧急突发事件操作规程提要:客服部当日值班负责人或保安队负责人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都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或口头向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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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各系统紧急突发事件操作规程

  1 目的

  明确紧急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为业主(用户)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管理处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 职责

  1)公司领导负责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

  2)安管部负责较大治安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工程部负责设备突发重大故障的处理。

  4)消防中心负责火警火灾事件的处理。

  4 程序

  1)重大事件指:因劫匪、火灾、燃气泄露、特大水灾、台风灾害、地震灾害等。

  2)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3)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接待人应填写《重大事件情况记录表》。

  4)客服部当日值班负责人或保安队负责人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都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或口头向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汇报。

  5)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严重后果发生。

  6)然后书面上报《紧急突发事件报告》,要求有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起因、紧急处置措施等。

  7)部门经理根据事态的严重性,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委派专人负责,事件处理完毕后,对事件的原因、损失、处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总物业经理。

  8)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

  9)部门根据事态的严重性,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委派专人负责,事件处理完毕后,对事件的原因、损失、处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总物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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