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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钥匙管理规定(三)

浏览:6339次 /  时间: 01-04 22:08:24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物业行政

物业部钥匙管理规定(三)提要:钥匙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空置住房钥匙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经过管业部经理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房间,并建立完备的钥匙使用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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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部钥匙管理规定(三)

  1.钥匙管理是整个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系业户财产及人身安全。管理钥匙的部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设专人保管;

  2.钥匙应锁在专用柜中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登记,使用人要签字,以便出现问题后查找原因;

  3.每天交接班时,要做好钥匙的交接工作。为保证钥匙的安全使用,交接记录要精确到时、分;

  4.钥匙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空置住房钥匙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经过管业部经理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房间,并建立完备的钥匙使用登记手续;

  5.钥匙的更换和配制由保卫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换或配制钥匙;

  6.对配制的钥匙要备案登记,领取钥匙要签收;

  7.处罚:为强调钥匙管理的严肃性,要求钥匙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对因员工个人的过失造成钥匙丢失的应记为过失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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