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巡逻岗工作规程
1.0目的
监视和巡察管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内的巡逻工作。
3.0职责
3.1熟悉各执勤岗的职责和任务,协助各个岗位处理疑难问题。
3.2巡查楼层等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做好记录。
3.3维持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3.4协助领班处理紧急情况。
3.5当值保安主任负责抽检本班巡逻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当班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
3.6保安主任负责检查、督导工作,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方法及注意事项。
4.0工作程序
4.1巡逻次数:每3小时至少对整个辖区巡查一遍。
4.2巡逻要求:
4.2.1巡逻保安要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2.2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人员。
4.3巡逻内容:
4.3.1检查治安、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
4.3.2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即烟感器、报警按钮、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是否完好。
4.3.3检查防火门是否关闭、机房门、电井门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4.3.4巡视大厦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做记录,并上报主任或管理处领导。
4.3.5在大厦辖区内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属下三无人员,应驱赶出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管辖区。
4.3.6详细记录情况发生时间及确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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