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处工作职能(三)提要:对所辖物业实施的日常物业管理,根据国家及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对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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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与物业验收,办理业主入伙手续,装修审查及检查等工作。
2.0对所辖物业实施的日常物业管理,根据国家及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消防、保安、清洁、绿化、社区文化等进行一体化管理;组织业户意见调查和分析,对业户投诉进行处理。
3.0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管理方针与管理制度。
4.0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业户共同创造社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5.0有权制止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一切行为。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杜绝重大火灾隐患或事故的发生。
6.0就有关重大管理问题向公司和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7.0负责物品供应商的初步挑选及供应商的管理,所供物品的验收。
8.0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管理目标、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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