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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浏览:6787次 /  时间: 01-04 21:45:10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辽宁省

    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沈政办发[2007]35号)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沈阳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沈部队承担防汛抗洪等的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

www.dichanshequ.com 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8 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1.4.9 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10 严肃防汛抢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已经得到批准的各类工程度汛方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1.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和成员组成。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农业、城建副市长及相关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沈阳警备区参谋长担任副总指挥,市城建局局长、市发改委副主任担任指挥,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浑南新区管委会、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沈阳供电公司、市农电局、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沈阳分局、沈阳铁路局、网通集团沈阳分公司、人民保险公司沈阳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3 区、县(市)及相关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区、县(市)及相关开发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有关部门、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区、县(市)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在上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相关防汛抗旱工作。
    2.1.4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www.dichanshequ.com 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联防指挥部,负责本工程和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出现较大险情,要立即向所在行政区域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说明出险的位置、险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并立即调动抢险队伍按照抢险方案进行抢护。当险情威胁河道沿岸、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呈请本级政府按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1.5 专家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由市水利局与有关部门熟悉防汛抢险业务和抗旱救助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各区、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组或顾问团。专家组根据汛情、旱情、雨情形势及气象、水文预报和工程状况,评估防洪抗旱能力、制订调度方案和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抗旱减灾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2 职责分工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2.2.1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命令;监督实施大中型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中小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信息公报;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委:负责协调相关工业企业生产防汛抗旱物资。
    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灾害发生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群众撤离和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灾情,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趋势预测,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
    市城建局:负责协助制订城市防洪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保安工作。
  &nbs

www.dichanshequ.com p; 市交通局、沈阳铁路局:负责保障交通干线安全、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提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农委: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全市汛情、旱情监测、预报,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水毁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补办抢险救灾过程中林木采伐审批指标。
    市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发生期间的生活必须品的市场供应。
    市粮食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粮的落实和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医疗救治和灾区疾病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统计局: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水旱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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