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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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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要: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成立物业管理领导机构和专门管理机构;镇(街道)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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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化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奉政办发〔2014〕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发挥现代物业服务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3〕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物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力城市、品质城市、文化强市“三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成功创建“省示范文明市”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小区”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原则,着力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奉化物业管理和行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努力,全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具体目标任务为:

  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成立物业管理领导机构和专门管理机构;镇(街道)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社区物业管理实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各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市、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衔接顺畅。

  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属地政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综合执法队伍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章搭建、违规装修、破坏公绿、无序停车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扶持范畴;全面落实税收支持、财政补贴、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配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完善老旧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

  企业实力进一步提升。加快打造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物业服务企业;培育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家,其中1-2家企业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一)强化属地指导监督职责

  市政府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落实物业管理补贴(奖励)经费和人员经费;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依托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受理途径和执法时限,正常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及时处理物业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物业小区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矛盾和纠纷;规划、建设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全市房地产项目的交付前监管,督促开发单位解决工程遗留问题;成立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物业企业管理,指导属地镇(街道)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改选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镇(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由镇(街道)领导担任站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和换届,规范业委会运作,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参与辖区内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监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正确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并督促有关问题整改。

  社区应配备专职物业管理协调员。专职物业管理协调员由镇(街道)统一派驻到社区,接受镇(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站领导,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及时了解业主需求,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考核,指导业委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业委会未成立前,由社区居委会暂时代理业委会职责。

  要积极创建优秀示范小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社区居委会牵头,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物业小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共同商议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倡导业委会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成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积极探索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建联合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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