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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

浏览:6453次 /  时间: 01-04 22:06:02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浙江省

湖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提要:研究制订湖州市区老小区准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推进老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研究制订湖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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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政办发〔2013〕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代物业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物业服务业发展迅速,但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产业层次偏低、服务能力偏弱、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现代物业服务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9号)(以下简称《省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初步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业体系,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一)物业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在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现物业服务的基础上,老小区综合整治完成95%以上,老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住宅物业服务平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逐步向新建非住宅物业服务扩面。

  (二)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各类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所占比例达到10%以上,争创1-2个物业服务品牌,物业服务区域业主的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物业服务投诉量大幅减少。

  (三)物业服务行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1-2家,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达到4家,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达到10家;物业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贡献率稳步提高。

  二、完善市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协调委员会)制度。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及市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并对各区、各部门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吴兴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四级物业管理体制。完善现有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多方协同”的要求,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社会化管理体制,工作重心向街道、社区下移,重点要加强老小区、保障性住房、农民工公寓和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吴兴区行政区域内,包括飞英、朝阳、爱山、月河、龙泉、环渚街道辖区的物业管理职责由吴兴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湖州开发区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职责由湖州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太湖度假区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职责由太湖度假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建设局负责对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和行业管理监督工作。

  区政府、街道(社区)、财税部门、发改(物价)部门、建设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环保部门和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由市级物业管理协调委员会另行制定。

  (三)建立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中心城区的飞英、朝阳、爱山、月河、龙泉、环渚街道范围内由市房地产物业服务中心作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湖州开发区和太湖度假区范围内由所属街道负责落实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开展老小区准物业服务,以及为辖区内异产毗连成套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维修。

  物业管理既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现有工作体制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街道办事处建设。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明确街道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工作范畴。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由市建设局负责新建运营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原则上委托市房地产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市区其他政府投资新建运营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由其他政府投资主体委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或机构)提供物业服务。

  (五)完善物业管理纠纷综合调解机制。通过整合法院、司法行政、建设、城管执法、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优势,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市、区物业管理纠纷综合协调指导机制。由司法行政、建设等部门牵头,探索成立区、街道两级物业管理纠纷综合调解机构,在区联席会议(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委办通〔2011〕54号)精神,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将相关工作纳入街道大调解工作内容,接受区物业管理纠纷综合调解机构业务指导。

  三、落实物业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全面落实《省若干意见》各项扶持政策。在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完善有关收费政策、落实税收金融扶持政策,以及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上,要严格按照《省若干意见》精神加以落实。市县财政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适当扩大服务业发展财政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扶持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对物业服务业征收的营业税市得部分,主要用于对保障性住宅小区、老小区的物业管理补贴和奖励。

  (二)落实市区老小区物业管理财政专项补贴。每年安排市区老小区(不含湖州开发区和太湖度假区)准物业服务及共用部位和共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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