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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竹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讨论稿)

浏览:6349次 /  时间: 01-04 22:06:28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社区建设

翠竹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讨论稿)提要: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物业:(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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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竹园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物业区域概况:

  物业名称:**翠竹园住宅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和配套商用房

  坐落位置:南京市**台区**路5号

  用地面积:241000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392156平方米。住户:2777户。

  第三条 本物业区域成立业主大会行使业主关于物业管理事项的共同决定权。

  第四条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 业主的共有权

  第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水泵房、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传达室、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及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监控设施、电梯、单元防盗门等;

  (三)由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及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会所用房、游泳池、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部分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绿地、广场、道路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与维护

  第六条 业主和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环境安静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维护区域的和谐与安全。

  第七条 业主和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严格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使用中不发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三)装修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为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20时;春节期间清场,不得留宿。

  (四)房屋装饰装修期间,允许物业服务企业入户巡视。凡发现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违反规定擅自分割搭建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变功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的同时,有权阻止该户施工人员、装修材料、家具物品等进入小区。

  (五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遵守如下约定:

  (1)安装空调应当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排水不得随处滴漏,如发生滴漏,业主应自行及时处理解决;

  (3 ) 空调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使用。

  (七) 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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