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提要:丧假: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当事人一等亲(即父母儿女)身亡,凭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当年可予丧假累计7天,不得超出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dichanshequ.com)物业管理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
1.请假种类:事假、病假。
2.休假种类:工伤假、婚丧假、产假、年假、补休、工休、法定假日。
2.1 事假:员工因事须本人亲自办理者,给予事假。
2.2 病假:除工伤外,员工因病确实无法上班,可向公司申请病假。
2.3 工伤假:因公或职业伤害导致伤残,伤害者在医疗休假期给予工伤假,
但须提供就医证明。
2.4 婚假: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且超过法定结婚年龄者,结婚时凭结婚证书享有婚假7天。
2.5 丧假: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当事人一等亲(即父母儿女)身亡,凭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当年可予丧假累计7天,不得超出。
2.6 产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临产时可申请产假90天。
2.7 年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每年可享受年假3天,自06年1月算起。
2.8 补休: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或正班时间之外被安排加班者(须有加班单为证),可在当年内其它时间安排同等天数(时数)的补休,逾期不再安排补休。补休的原则是先有加班再补休,拒绝先补休再加班。
2.9 工休: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享有的休息时间(新进人员工作满10-20天以上享受工休,否则视为事假),员工当月工休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但必须服从部门工作需要;当月工休必须在当年全部休完,逾期无效,每次允许连续工休天数不得超过2天,工休有薪。
2.10 法定假日(共10天):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法定假日当天上班者可在当年其它时间安排同等天数的补休,不另计加班费。
3.假期限长及其与薪资关系表
类 别
每次允许天数
年累计天数
有无底薪
事 假
3
10
无
病 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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