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地产资料就上地产社区!
当前位置:地产社区地产学堂物业管理物管制度人事制度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浏览:6648次 /  时间: 01-04 22:01:11  来源:http://www.dichanshequ.com  人事制度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提要:请假人必须写请假条,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亲自将假条拿到办公室备案,领导不予批准或未做请假而擅自离开或逾假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更 多内容源自 通告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签到制度

  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上班前10分钟、下班后10分钟为签到时间,超出或提前均视为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处罚现金5元,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处罚10元,30分钟以上或不到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托人签到、签退或弄虚作假报考勤者,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罚款。

  二、请销假制度

  1、上班期间有事需请假,除公休一天外,其余时间均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2、请假人必须写请假条,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亲自将假条拿到办公室备案,领导不予批准或未做请假而擅自离开或逾假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3、请假审批规定如下:

  (1)各部门员工一日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日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一日以内由公司经理审批,一日以上由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假满上班时必须到审批领导处进行销假报到。

  5、负责主管考勤领导要严格考勤不徇情看面,秉公办事。


更 多内容源自 通告

标签:管理制度  物业  人事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 - 人事制度

联系本站| 免责声明| 地产学堂| 建筑工程 | 房地产下载| 标准下载| 下载帮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