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绿化养护服务标准(二)提要:清除杂草,与管理区域的草坪形态不附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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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护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国水电十五局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的绿化养护范围。
2、绿化员的基本要求
①绿化员应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应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②养护作业时应不妨碍人员的其他活动。
③养护工具应随身携带,不许随意放置。
④养护完毕后妥善处理养护现场,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水、积水等。
3、绿化质量要求
①浇水根据气候干旱情况进行浇水,浇湿的土壤深度为100mm但无积水。
②草坪长到70mm-80mm时应修剪,其它灌木修剪整形应根据灌木的形状、大小而定。
③清除杂草,与管理区域的草坪形态不附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④养护员应根据需要给予施肥。
⑤病、虫、害预防:病、虫害防治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可根据具体情况每年一次预防性喷药,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害。
4、绿化养护检查
①养护工作每次完成后由各管理处专人检查验收。
②绿化负责人应每月对辖区的绿化养护情况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③绿化存活率应为98%。
④绿地内应整洁、整齐无杂物。
⑤无明显的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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