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十不准”提要: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酗酒闹事。草案明确规定称,保安人员若有违“十不准”,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查处
更多内容源自 物业服务合同保安人员“十不准”
(1)不准越权对各种场所(住所)进行搜查及自行上路检查证件、检查车辆、扣押证件、没收财物、罚款等;
(2)不准参与拘留、关押、看守、讯问、制作笔录等警务活动;
(3)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及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准殴打他人、教唆殴打他人,或参与打架斗殴;
(5)不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7)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8)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9)不准负责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的处理;
(10)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酗酒闹事。草案明确规定称,保安人员若有违“十不准”,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查处。
《保安人员“十不准”》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