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部交接班制度(十三)提要:接班护卫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交班注意事项,就作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源 自物业管理资料护卫部交接班制度(十三)
编号:WI/A-028
1.0按时交接班,接班护卫员按规定着装并提前十分钟上岗接班,记录接班时间,并有交班护卫员签名。
2.0接班护卫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交班注意事项,就作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3.0交班护卫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作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0交班护卫员要等接班护卫员熟悉完所接的各项事情并处理交接班手续后方能下班,接班护卫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十五分钟。
5.0接班护卫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有交班护卫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护卫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有当班护卫员承担责任。
6.0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护卫员在离开岗位前在记录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由接班护卫员签名。
7.0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此期间发生问题,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护卫部交接班制度(十三)》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