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逻工作规程
1、治安管理
密切注意辖区的治状况和可疑人员,及时制止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等不良行为。
2、装修监督
协同管理个工程组实施装修监督,及时制止,纠正违章用火、用电、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
3、车辆管理
负责按《车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管理辖区内停放的各类车辆。
4、消防管理
负责按《消防工作手册》的要求巡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火警、火灾事故。
5、环境保护
安全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制止破坏绿化、乱扔垃圾、杂物,噪音扰民等不良行为,无法制止的应及时报上级领导处理。
6、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保安分队长或主管报告,听从调遣并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执行。
7、出现超越自己处理权限或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8、安全巡逻员交班前须按要求填好《保安员巡逻签到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并与接班人员及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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